本网讯:农业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于2004年12月23日,撤消了30个农药出产企业的36个假劣农药产品的农药暂时登记证,严峻冲击出产假劣农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是农业部整理和标准农药商场秩序、维护农业出产安全和农人利益的严重举动。
近年来,为保证农人用上优质、高效农药,农业部每年都安排而且展开全国农药商场产品质量大检查举动,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分一致检查时刻、一致检查种类、一致断定标准、一致上报成果,对本辖区内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了仔细检查,对维护农药商场秩序、标准出产运营行为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此次农业部撤消农药暂时登记证的36个农药产品,是各省农业行政主任部分在2003年全国农药商场检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产品。农业部经过立案查询,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对30个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农药出产企业作出了撤消有关农药暂时登记证的处分决议。被撤消农药暂时登记证的30个农药出产企业的36个农药产品分别是:
0.1%阿维·100亿活芽孢/克苏可湿性粉剂,登记证号LS20001552;
0.1%阿维·100亿活芽孢/克苏可湿性粉剂(蔬菜清),登记证号LS2001619;
为完成2005年力求粮食产量安稳添加和农人收入持续增长,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分持续安排而且展开农药商场产品质量和标签大检查,加大对违法出产、运营行为的冲击力度。经过检查,发布一批优质企业和信得过产品,曝光一批违法产品,依法严峻处分一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整理和标准农药商场秩序,实在维护农人合法权益,维护和进步农业归纳出产能力。